本报讯 9月3日上午,部分省属国有企业涉诉法律问题座谈会在省法院召开。省法院副院长张开兴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省法院民二庭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座谈会并通报了前期针对省属国有企业的调研情况。 兖矿集团、山钢集团等15 家省属国有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张开兴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国有企业要想成功转型为完全市场主体,必须深入加强依法治企,推进法治企业建设。通过此次调研发现,山东省国有企业在法务机构建设、法律人才配置、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与正在进行的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省法院将联合省国资委围绕提升国有企业法务水平和推进现代化法治企业建设,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驾护航。
座谈会上,与会省属国有企业介绍了各自相关工作情况,就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鲁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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