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消息,2019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巡视员王光和受贿案,认定被告人王光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王光和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原题为《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巡视员王光和受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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