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众报济南讯(记者李伟)2月17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负责同志介绍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等工作情况。
据介绍,山东省对新冠肺炎患者,取消医保支付限额。新冠肺炎患者在门诊、住院发生的疾病诊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及其他疾病发生的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发布会上,记者还了解到,2月16日,省医保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出台了5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医疗保障政策措施。支持山东省企业积极生产疫情防控必需的医药产品。扶持医药企业新产品创新研发。同时实行困难中小企业医疗保险费缓缴政策。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企业滞纳金,职工待遇不受影响。这项政策自2月12日起实施,申请有效期暂定3个月。另外,开设复工复产企业医保经办服务绿色通道。缴费、医保关系转移等业务实行“网上办”“掌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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