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民、济宁广发置业有限公司、济宁市城南家具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我与山东恒企置业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对贵公司的所有债权,依法转让给山东恒企置业有限公司,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公司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山东恒企置业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特此通知。
债权人:王波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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