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将对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规定,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证照联办”“一业一证”。为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明确建立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并确定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责任部门。为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将推行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升为法规,建立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施全程通关流程电子化。为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启动、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涉税事项处理、破产企业重组等问题。山东省将建立政企沟通和“接诉即办”企业诉求办理机制,明确及时受理、直接查办或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等措施。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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