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森(身份证号码:370827197202230031):
因你2017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16日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未到公司上班,连续旷工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公司通知你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前来公司报到并说明旷工的原因,如逾期仍未报到,公司将依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山东济宁圣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鱼台圣宏电力安装分公司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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