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4日,记者从潍坊市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获悉,近日潍坊市下发《关于做好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大基层就业岗位开发力度。对服务基层的大学生,依照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同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及同等岗位人员待遇水平情况,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要按照当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期满人数30%的比例确定定向招聘岗位。
提供规范化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毕业生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得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要根据职责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各项服务,不得拒收毕业生档案,并确保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水平不降低。
《通知》要求,大力实施大学生自主创业引领计划,加快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平台、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等方面。鼓励个人、企业等创办大学生创业基地。大力建设、认定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平台,积极争创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平台,支持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载体。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化运行、专业化服务”创业孵化发展新模式,引入孵化器发展运行竞争合作机制。
鼓励大学生结合“互联网+”“有机农业”“乡村旅游”等创业热点挖掘适合农村的创业项目。建设一批为大学生到农村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农业社会化组织等各类平台,支持大学生面向农村创办电商平台,带动建设一批电商示范村,带动农民网上创业,为大学生到农村创业提供专项资金扶持。2016—2018年期间,将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纳入全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
《通知》鼓励港澳台和外籍毕业生来潍创业就业,将各县市区建立的港澳台和外籍高校毕业生创业平台纳入省、市级大学生示范基地评选范围。(记者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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