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9日讯(记者段婷婷)29日,记者获悉,日前,潍坊市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直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通知》,潍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直公租房实物配租,自2016年8月23日起不再受年龄和婚姻状况限制。
根据通知,本次调整是按照《潍坊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上级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潍坊的实际情况制定而出。在此之前,潍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除需无私有住房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外,还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并且单身。从今年8月23日起,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将不再受此规定中的年龄和婚姻状况限制。
公租房制度是实现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重要保障。潍坊公租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中心城区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目前实物配租已实现常态化受理,在有空置房源的情况下,每季度第三个月或下季度第一个月为本季度审核通过的保障对象配租房源,无房源时纳入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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