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林峰)为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完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政策,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坊子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全区低保残疾人和一、二级精神、智力、肢体、视力残疾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经本人申请、街道初审、区残联审核残疾等级、区民政局审定的步骤,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保障标准,近日,该区为全区困难残疾人1130人、重度残疾人968人,发放上半年“两项补贴”资金共100.704万元,有力保障了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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