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8日讯(记者马媛媛通讯员袁文书王正富)在“双十一”网购节来临之际,潍坊市工商局发布五类网购陷阱,提醒消费者提高辨别能力,避免在网购行为中上当受骗。
潍坊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第一类陷阱是通过价格优势来吸引消费者。对部分价格极低的商品,有的商家通过“免费送”的幌子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并获取消费者的信任,当消费者收到免费商品时,却要支付比免费商品价格高几倍的快递费。有的商家打着“海关罚没走私、朋友馈赠”等牌子,让消费者误以为是海外正品,销售的却是质次价高的商品。
第二类陷阱是通过夸大宣传来吸引消费者。有些网店或网站利用部分消费者爱贪便宜、急需治疗疑难病症的心理,故意夸大产品功效,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消费者购买并使用网购商品后,却发现商品的功效与网上宣传的相差甚远。
此外,还要提防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来欺骗消费者。某些不良商家在自己的网店或者网站不容易被消费者发现的地方设置合同格式条款,宣称对出售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不能退货、换货,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一旦发生纠纷,就以此来推脱责任,阻碍消费者维权。
通过线上联系线下交易方式来欺骗消费者是第四类陷阱。个别不良商家通过自建网站或自然人网店宣传推广商品,消费者购买时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通过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如支付宝、财付通等),需通过银行直接转账支付,从而逃避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管。一旦发生纠纷,第三方交易平台由于没有该网店的交易记录,无法进行调节,消费者只能被动地与卖家协商解决。
第五类陷阱是通过设置丰富奖品来欺骗消费者。有些不法网站或网店,利用巨额奖金或奖品吸引消费者浏览网页,并购买它出售的商品,而实际上购买该商品的消费者中奖率却非常低。有的则利用赠品或者积分换取奖品来吸引消费者,攒积分的方法有注册网站、浏览网站、发展其他买家等几种,但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奖品最终还是需要花钱购买的。
新闻推荐
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韩杰杰)每年深秋初冬,染上黄意的落叶,是鸢都一道难得的风景。为了让市民领略落叶之美,奎文区环卫处今年在部分景观路段对银杏落叶采取“只捡不扫”的创新性清洁方式,让人们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