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
周成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莱芜市分公司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14)钢民初字第22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王玉忠: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玲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钢民初字第77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尚庆锋:本院受理的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艾山信用社与被告吴希春、周玉斌、尚庆献、尚庆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4)钢商初字第235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钢商初字第2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艾山信用社的起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朱江:本院受理原告王斌诉你、崔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崔玲就(2014)钢民初字第48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爱明: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的邢波与刘爱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你所有的位于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文化南路53号5号楼西一单元东户进行拍卖。请你于2015年6月11日9时到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场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拍卖机构的选择。拍卖机构确定后,将于2015年6月16日在《莱芜日报》刊登拍卖公告,具体拍卖日期以公告为准,若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拍卖,具体日期以拍卖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法院将不再另行通知。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传杰:本院受理朱辉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朱玉峰:本院受理张加华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城商初字第12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孙丽华:本院受理原告胥利民诉你及王建、王磊、李京爵、莱芜市莱城区口镇庆达选矿厂、莱芜市瑞能经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春刚:本院受理原告姜建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徐秀梅:本院受理原告张如银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章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新社:本院受理原告鹿福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堌矿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裕丰商贸有限公司、泰安鸿基三农工贸有限公司、王瑞峰、赵诗凤、王善玉、张笃申、孟现忠: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14)泰商初字第267-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磊:本院受理原告吕庆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士骞、郝小建:本院受理原告侯德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徐磊、郭艳丽:本院受理原告王桂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令振:本院受理原告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王兹利、王召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章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巧先、王少舟、张翠云:本院受理原告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章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苗运霞、马元根、池厚安、山东卓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东平吉业商贸有限公司、山东中科云母有限公司、山东国基食品有限公司、邹家林、王怀生、李超、梁吉业、赵斌、孙久荣、范青峰、山东赵斌食品有限公司、东平弘圣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复议人李茂付申请复议两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鲁执复议字第11号、(2015)鲁执复议字第1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董文生、肖尚清:本院受理原告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陈中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章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泰安市瑞盛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市金天德恒商贸有限公司、泰安市卢家食品有限公司、李晓娜、单磊、彭德东、卢传华、宋涛、马建杰、张继国、杨梅梅、宋学功:本院受理的原告泰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2015)泰商初字第21-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财产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08时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出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金天德恒商贸有限公司、泰安市宝马经贸有限公司、泰安百恒商贸有限公司、泰安市尚功经贸有限公司、彭德东、张鑫、杨艳秋、宋涛、马建杰、张继国、杨梅梅、宋学功:本院受理的原告泰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2015)泰商初字第22-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财产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3时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出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三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泰山恒信开关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泰商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延文钢材机械有限公司、徐延文、史秀珍、徐骁、刘树佳: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泰商初字第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元锋:本院受理吴兴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宗国利、崔郁、訾传强、郭艳红、李强、崔君: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泰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泰山商初字第114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冯宗海、张红、泰安市金龙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进行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立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赵志超:关于泰安市万和商砼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债权人泰安市万和商砼有限公司已对(2014)泰商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申请本院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本公告发出后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责令你们于送达后三日内自动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即强制执行,包括提取收入、扣划存款、评估、拍卖两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泰安立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2006第K-0013号和K-0014号土地两宗及房产两套)等。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袁传伟、付海红:本院受理原告杨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韦炳训:本院受理原告韦强、韦军、韦穆华、颜秀兰诉你房产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孙其武、张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进行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杨红彪:本院受理原告张国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张丽:本院受理原告赵文亮、于善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莲民一初字第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于里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刘建欣:本院受理王伟诉你、李昊霖、姚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孔凡亮:本院受理王汉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岚民一初字第17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安岚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许斌武、连翠霞申请宣告连志超死亡一案,经查:许志超,男,1975年10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379012197510126711),汉族,居民,原住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石岛街居民委员会荷花湾区167号。于1995年12月5日起,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龙建文、岳爱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商初字第11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伟东:本院受理原告王华忠诉你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荣商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
肖模平、肖敬烨:本院受理原告邹良义诉你们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荣崖民初字第42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崖头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王淑玲、张春静申请宣告张会顺失踪一案,于2014年12月10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2015年3月10日依法作出(2014)荣民特字第7号判决书,宣告张会顺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连军萍申请宣告王玉芹失踪一案,于2014年12月10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2015年3月10日依法作出(2014)荣民特字第6号判决书,宣告王玉芹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赵爱云:本院受理原告戴河荣与你诉梁善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荣民初字第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安珍:本院受理原告李学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好运角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洪山、卞玲玉:本院受理原告荣成市汇银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人商初字第16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人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姜玉金申请宣告姜强死亡一案,经查:姜强,男,1963年出生,汉族,居民,住荣成市崖头街道办事处河南村,于1998年起,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杨鹏举:本院受理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荣石商初字第3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岛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诸咪莎:本院受理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荣石商初字第3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岛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诸咪莎:本院受理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荣石商初字第3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岛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田群:本院受理于洁诉姜仁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查: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院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商初字第86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侯小生、孙春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诉被告王建壮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荣石商初字第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侯小生、孙春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威海石岛支行诉被告王建壮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荣石商初字第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侯小生、孙春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威海石岛支行诉被告王建壮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荣石商初字第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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