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7日讯(记者朱冰)全市今冬明春打击治理林区及野外违规用火集中行动将于本月20日开始。
治理范围是全市所有山区、林区及周边区域,重点是国有山区林场、市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和市级以上森林公园。将开展三次集中治理行动,分别为春节期间2014年1月26日—2月15日,共21天;清明节期间2014年3月25日—4月10日,共17天;五一节期间2014年4月25日—5月10日,共16天。
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厉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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