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4日讯(记者
马骏)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2013年度泰安市消协组织通过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系统,共受理处结各类投诉307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排在首位,占到投诉总量的23.78%;汽车、电视网购、教育培训等投诉明显增多。
在家用电子电器类产品中,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两方面,常常因为故障的产生原因、保修政策、收费标准等问题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对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子产品、家用大宗电器时,应该到正规经营的商场,选购手续齐全、具有合格证书的产品。购买产品后,应要求卖方开具有效收据、发票等,并注意在产品售后证书上签名盖章。消费者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票据送修,并保存好退修证明。
家用汽车类投诉主要表现为及时交车,或者其指定的保险公司价款过高,有的甚至违法收取保险押金。
电视、网络购物方面投诉主要表现为,随意夸大产品功效,宣称含有高科技成分或效果神奇,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支付钱款后迟迟收不到商品,或收到的不是订购的商品;商家的真实信息难保障,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商家设置障碍,推诿拖延,退换困难。
对教育培训类投诉主要表现为收费不标准,巧立名目乱收费或者设置不平等格式条款,拒绝消费者的合理退费要求;虚假宣传严重,学校的实际条件与宣传严重不符;有些主办方根本无资质,开班后课程缩水、课时随意更改,消费者得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对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报名时,一定要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并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条款,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购车合同争议。其中,产品质量方面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底盘、仪表盘等关键部件在使用不长时间内就出现质量问题。维修质量方面,消费者反映个别商家的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有些修理厂人员资质不够,维修质量差;个别修理厂维修使用的零配件得不到保障,一些4S店甚至虚构产品故障,诱使消费者更换零配件。在购车合同投诉中,主要有销售商不按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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