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刚同志(身份证号码为:370911198008184018),你自2014年2月7日起至今已旷工达33天,至今未到公司上班。因公司无法与本人联系,限本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报到,逾期不到公司将按自动离职处理,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泰安航天特种车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2日
新闻推荐
本报3月12日讯(通讯员 王开亮)春季是各种流行性传染病多发时节,为增加师生群体对传染病知识的了解,带动全社会重视流行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近日,市教育局联合卫生局在泰安师范附属学...
泰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泰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