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4日讯(记者 朱冰)23日,记者从泰安检验检疫局了解到,多数人在出国时有携带中药材的习惯。由于药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很多国家对药品都有严格规定。
工作人员介绍,中药材能否携带出境,要看其是否符合我国对药品品种、成分和价值、数量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在药品的品种、成分方面,国家明令禁止出境的中药材有麝香、蟾酥、虎骨、牛黄等,包括含犀牛角、虎骨的中成药。此外,携带的中药材中不能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禁止出境的物品,如烈性毒药、毒品、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在价值、数量方面,旅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前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150元,前往国外的,限人民币300元,数量要在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内。”工作人员说,“近年来,国际上不断炒作我国的中药问题,西方国家在不断加大对我国出口中药监管力度和对携带违禁物品入境人员的惩罚力度,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禁止旅客携带中药材入境,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对药品的标识要求尤为严格并要求随附医生处方或说明,所以出境旅客不要心存侥幸,在出国旅游、探亲时应特别注意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检验检疫规定,谨慎携带中药材和中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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