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6日讯(通讯员 尹健)作为全国法治教育依法治理先进市,泰安市司法行政、基础教育等部门秉执“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理念,通过开展一系列针对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了关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使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有效预防。
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大政方针”、普法规划。在由司法行政部门起草提交,经市人大审核同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颁布施行的“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规划中,把青少年列入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责任;泰安市普法办每年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均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列入目标任务,统一部署督导;制定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意见》等,均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方法措施等,为全市开展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明确了方向目标奠定了基础。
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活动。泰安市通过每年4月份法制宣传月、“6·1-6·7”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组织参加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竞赛、开展法律进学校、让学生带法回家等活动,深入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刑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保护青少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营造了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抓好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截至目前,泰安市90%以上的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校都设立了法制教育课,实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事非,使他们从小懂得应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针对青少年特点,对学生进行道德理想前途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筑牢防堤;根据社会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教育学生严于律己、遵纪守法,防止失足成恨,自毁美好前程。
寓教于乐,以案释法,在学生中积极开展“小公安”“小律师”“小法官”“小检察官”活动。许多中小学设置了“小法庭”,选配了由学生扮演的“小公安”“小律师”“小法官”“小检察官”,组成学校模拟法庭,根据需要开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有些学校还组成了学生调解委员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学生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沟通、调解。这些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学生依法依纪依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班级,大矛盾不出学校,既增强了学生之间的团结友爱和互尊互助,又使青少年学生在解决纠纷中受到了法制教育。
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发挥校园广播的作用,播放交通安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各学校建立了法制阅览室、法制宣传栏,开辟了法制教育园地,不少学校创办了法制校报,登载学生的学法心得、警示格言、案例评析等内容;举办法制报告会,组织法制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制手抄报”创作比赛,开展“法律知识带回,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编印法制案例教材和法律明白纸,对学生进行法制和警示教育,收到了管好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稳定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
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普法讲师团作用。在各驻泰高校和中、小学校配备了由公、检、法、司干警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的专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律辅导员,与普法讲师团成员一起,定期到各学校上法制课。针对青少年实际,利用大量现实案件和发在学生身边的人和事,采取以案说法、法制警示教育报告会、劳教少年的现身说法等形式,剖析犯罪心理过程,揭示违法犯罪的内因,教育青少年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六五”普法以来,全市各地法制副校长共为学生讲法制课5160多堂次,讲师团作法制报告960多场次,受教育学生达320多万人次,营造了守法自律的浓厚氛围,创造了平安祥和的校园环境,预防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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