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1日讯(记者 王玉 通讯员 杨海昌 赵杰)近日,市食药监局在部分餐饮单位试点推行“票档一体化”管理制度,解决餐饮环节食品及相关产品采购中存在的“填制不规范、供货商档案不齐全、进销货单据保存不完善、索证索票管理不健全、溯源不准确”等问题。
“票档一体化”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证照、供销合同、授权委托书、进货凭证、问题(退换)食品处置登记、食品安全法摘要等。前期由餐饮单位提供给各供应商,完善资料后由餐饮单位保管,供应商每次向餐饮单位供应食品及相关产品时应提供规定格式和内容的一票通票据,餐饮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将所有购货票据粘贴在相应供应商账册的规定位置,一个月的票据集中粘在一页纸上,一年为12页,1-2年更换一次档案内容,档案账册保存期为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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