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 陶园园)为进一步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日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发布《泰安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泰安市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
据介绍,2014年前已建成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原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改为租赁住房补贴。今后住房保障以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向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方式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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