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8日讯(记者 陶园园)15日,记者从市地名办了解到,根据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求,泰安市出台《泰安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开始全面铺开。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县、市、区。普查时间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期间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目前,泰安市已成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地名普查办公室,并召开了全市地名普查工作会议。此次普查将全面搜集记载地名名称由来、含义、历史沿革以及相关属性信息的文献和其他资料,包括图、录、典、志等,对资料进行整理、甄别、论证和审定。还将通过实地调查地名现状、标准化处理地名、设置地名标志、建立数据库、审定数据等方法进行普查。
新闻推荐
◇泰安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办公室丢失收据6本零2份,已盖章,号码为:0308261—0308280;0021561—0021580;0004001—0004020;0021261—0021280;0074081—0074100;0207...
泰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泰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