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8日讯(记者 朱冰)2014年,泰安市把“健全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列为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参保已达290万人,其中农村居民参保276.5万人,城镇居民参保13.5万人;为60周岁以上的74.2万农村居民和5.5万城镇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6.9亿元,发放率100%;为1354名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发放养老金16.35万元,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739.68万元,实事顺利完成。
新建立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制度。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死亡后,一次性发给600元丧葬补助金,该项标准在全省居中上游水平。
提高了基础养老金、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和记账利率。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缴费档次最低由100元提高到300元,最高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缴费补贴实行弹性机制,为参保缴费者每人每年最低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适当提高缴费补贴,给予每人每年60元的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储存额由活期利率改为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由3.25%提高到4.25%。
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可提前受益得实惠。养老保险制度按照每年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可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
为解决城乡居民保障意识不强,组织参保缴费难的问题,市人社局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平台作用,在广场、农村集市等居民聚集的地方布设宣传站,发放宣传材料,增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此外,泰安市还建立起了行政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和依靠县市区和乡镇政府的行政推动作用,实行包保责任制,全市上下形成“职责明确、部门联动、相互支持、全力配合”的工作格局。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把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督查的重要内容,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推进。
目前,居民养老保险已覆盖泰安市88个乡镇(街道)、3734个行政村(社区)。为了让居民享受到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泰安市以开展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在村(居)、社区开设了“居民养老保险便民服务点”,打通业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每个行政村和社区的居民养老保险便民服务点基本上安置在了超市或者卫生室,由金融机构负责安装商易通、POS机、自助服务终端等金融机具。当前,全市共安装金融机具7194台,基本覆盖了全部行政村、社区,实现了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账户查询“四个不出村”,老年人足不出村就能随时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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