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5日讯(记者 秦承娇)近日,为了解泰安市丙型肝炎病例分类情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各县区疾控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丙肝病例报告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丙型肝炎是一种主要经血液传播,也可以通过性途径和母婴途径传播的疾病。丙型肝炎病毒(HCV)慢性感染可导致肝脏慢性炎症坏死及纤维化,部分患者可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细胞癌(HCC),对患者的健康危害极大。
全市共核查医疗机构29家,仅有2家具备HCV—RNA核酸检测能力,另有8家医院可以委托外单位开展HCV—RNA核酸检测。通过核查,发现实验室2014年1季度丙肝抗体阳性270例,漏报率较高;接受HCV—RNA检测可以进行急慢性分类的病例,急慢性分类正确率不足1/5,显示出全市范围内丙肝病例报告质量较低的现状。
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调查结果一方面反映出丙肝报告在诊断标准及国家层面缺乏统一操作标准,大多数临床医生难以理解和掌握,不能适应传染病报告的要求,亟需修订与完善;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医疗机构在丙肝病例诊断和报告中存在重视不足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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