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0日讯(记者 张中乾)2014年,泰安市万元生产总值取水量降至42m3以下,大大提高了水资源产出率;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2m3以下,超额完成山东省下达的指标任务……一系列看似简单的数字,折射的是近年来泰安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对节水工作的重视和取得的成效。
在“人人节水行动”中,泰安市始终坚持把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作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来抓,加强指导,强化管理,每年都根据各取用水单位实际情况下达用水计划,推动农业、工业及城镇居民生活节约用水工作开展。市政府成立了“泰安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统一管理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结合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水资源状况编制了《泰安市“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制定《泰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意见》,出台了《泰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以指导全民节水。
实行取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对企业的用水定额、水的重复利用率和污水回用率提出控制性指标和要求,督促各企业安装节水设施,推动工业节水。推广符合国家应用技术标准的陶瓷片密封水嘴和一次冲水量6升的便器,逐步淘汰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一次冲水量9升以上的便器、上导向直落式结构的高水箱配件和低水箱配件,促进居民生活节水。
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科学调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泰安市紧紧抓住取水许可制度这一水资源统管的核心和关键,对所有取水户发放了取水许可证。截至目前,全市共核发取水许可证4408套,审批水量11.37亿m3,98%的用水户纳入了许可管理,审批水量占全社会总用水量的99%。2014年共换发取水许可证40家,核减水量2000余万m3。
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利用经济杠杆促进节约用水。依据法律法规征收水资源费是促进节水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泰安市各级一直高度重视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组织、协调。水资源费征收力度的加大,进一步提高了各取用水单位的节水意识,促进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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