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日讯(记者 米广莉)日前,泰安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泰安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法,共检查了6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43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查处安全隐患和问题共计126条,均下达了相关执法文书责令其整改落实,并对9家超量储存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
检查中,为确保检查到位,监察人员编制了详细的烟花爆竹检查表,执法过程中逐项逐条对照查看,发现、纠正了批发企业存在的仓库内烟花爆竹堆垛倾斜、安全警示标语不清、流向登记不规范;零售企业存在的烟花爆竹经营店内存放非烟花爆竹货物、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零售场所未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烟花爆竹占压安全通道等诸多安全隐患。针对多年来一直多发的零售单位超量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行为,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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