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日讯(记者 张澍沛)4月28日,泰安市首例国有(集体)产权交易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成功挂牌出让,标志着泰安市国有(集体)产权市场化配置实现零的突破。
本宗产权交易项目为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不良债权一宗,采用网上竞价形式进行交易,项目最终以65.1万元的价格成交。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部署要求,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与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合作开发了涵盖市直及县(市、区)、高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实现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统一平台、网上交易。此次产权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的交易原则,交易公告发布、网上报名、交易资料下载、竞买保证金缴纳及网络竞价全部通过平台实现,从而最大限度地杜绝人为干预、围标串标等现象发生。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的意见(试行)》(泰发[2014]4号)和《泰安市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操作规程(试行)》(泰资源交易[2015]1号),经有关部门联合确定起始价、增价幅度、公告时间和竞买条件等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代理机构依据项目特点,拟订交易文件并在泰安日报、泰山晚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联合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4月28日15时顺利完成交易,委托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交易竞价过程。
近年来,随着泰安市经济迅猛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日益增多,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运营模式,不断优化财政服务,严格控制担保风险,较好地发挥了政府资本“放大器”,银行贷款“减压器”,企业信用“孵化器”,经济发展“启动器”的重要作用,但仍存在着货币资金不足、不良资产超标等缺陷。为尽快达到国家七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资产管理的要求,此次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公开竞价出让不良债权,是一项全新的不良债权处置方式,对今后泰安市建立健全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有形市场,推进国有(集体)交易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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