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日讯(记者 秦承娇)6月30日下午,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在市司法局会议室举行,来自全市不同行业和地区的65名人民监督员接过聘书,标志着泰安市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了。
今年2月27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审议通过,这65名监督员成为监督员制度改革后的首任监督员。据悉,他们来自不同的行业和职业,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有企业家、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教师、律师等,覆盖面广,代表性强,群众威信高。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目的是在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环节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增强司法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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