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陶园园
某市民致电12345反映:其在岱岳区缴纳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又在泰山区社保处自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后来,其在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生育,当时其丈夫到医院报销处办理报销时,工作人员直接使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了生育险报销。近日,其到泰山区社保处办理生育险报销时,工作人员称必须到医院将办理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全部退回后才可以办理。其表示不解,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岱岳区政府:经岱岳区人社局核实,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职工生育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待遇只能享受一份,不能重复享受。按照现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来电人需全额退回在岱岳区领取的报销费用,然后领回相关手续,再到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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