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陶园园
某市民致电12345反映:在南湖大街和温泉路十字路口东的惠丰家园小区内,有一户主将此处的廉租房对外出租。前期相关部门已要求房主让租房人搬离,但目前租房人仍在此居住。其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再次调查处理,尽快让租住者搬离。
市房管局:惠丰园小区是泰安市建设的第四个经济适用房小区,购房人于今年年初领了钥匙装修入住。5月16日接到投诉后,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与房主联系,按照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责令其不得出租,5月20日工作人员现场确定其已整改完毕。9月14日管理中心又接到投诉,工作人员又与房主取得了联系,其称租房人目前正在找合适的房屋,房主向管理中心承诺,保证于9月30日前让租赁户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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