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0日讯(记者 毕凤玲)19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副司长黄新民来泰安市进行新广告法专题讲座。
新广告法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贯彻实施新广告法是完善现行广告法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公平市场秩序、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迫切需要。专题讲座上,黄新民讲解了新广告法的十大亮点:充实和细化了广告准则、明确了虚假广告定义、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严控烟草广告的发布、新增未成年人广告法规定、新增互联网广告规定、强化大众传播媒介力度和细化广告监管管理等。针对新广告法修订的热点问题,如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代言人问题和自然人发布广告等,黄新民结合具体法律条文,向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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