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张中乾 通讯员 周俊)日前,市质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开始申报2015年度的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计划到11月底结束。
按照《泰安市实施标准化战略资助奖励管理办法》(泰质监字〔2012〕81号)规定,凡是泰安市市直和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泰山景区以及徂汶景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组织申报。申报项目必须是2014年11月1日到2015年10月31日期间,由法定部门批准发布,由泰安市企事业单位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的国际、国家、行业和省地方标准,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项目评估验收的分别给予不高于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4A和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的,分别给予不高于5万元和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成立国家、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分别给予不高于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市财政承担市直企事业单位的资助奖励资金;各区企事业单位的资助奖励资金由市财政补助50%,其他资金各区配套执行;其他县市企事业的资助奖励资金由所在县市财政全部承担,自行组织奖励项目申报。
根据申报和评审工作安排,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15年11月30日。在申报期间,符合条件的单位需按照《泰安市实施标准化战略资助奖励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申报材料,相关材料可在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tazj.cn/)公告栏查阅下载。联系电话/传真:613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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