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士华:
您的房屋(泰安市泰山区铁路新村20号楼5单元2楼西户)在泰安市财源大街西段旧城区改建一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山东泰安东岳联合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已经作出《房屋分户估价结果报告》以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但您及您的家属均未在登记住址居住,您及您的家属也没有留存其他联系方式和地址,为了充分保障您的权益,现向您公告送达《房屋分户估价结果报告》(东岳房估字(2015)第136号壹份共1页),以及《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天,即视为送达。
若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山东泰安东岳联合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书面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泰安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七日
新闻推荐
本报11月6日讯(通讯员 赵同健)经济下行的新常态时期,中国银行泰安分行认真落实“千家企业百日行”活动部署,积极走访泰安市大中小工商企业177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症下药、精...
泰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泰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