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 秦承娇)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25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该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食用油、水产品及水产制品、粮食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特殊膳食等6大类共34批次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339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合格率达到99.4%。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生产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来源于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小澎水产的草鱼中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利群集团莱西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鱿鱼条山梨酸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安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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