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9日讯(记者 张澍沛)1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年报工作。
据了解,此次的年报工作各县(市)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所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市辖区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年报分自查、审查、验证公布三个阶段。其中自查阶段时间为2016年2月1日—2月28日。各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对照年报内容认真准备有关材料,如实准确地填写统计报表,写出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报送纸质年报资料;审查阶段时间为2016年3月1日—3月31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按时参加年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验证公布阶段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4月15日。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年报审查结果报市局备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通报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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