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的正确领导下,在报社全体同志和各位特约记者、通讯员的共同努力下,泰安日报社所属各媒体建设持续发力,影响力、美誉度和运营质量不断提升,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宣传报道任务,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广大读者的好评。
为表彰和鼓励大家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使《泰安日报》《泰山晚报》、中华泰山网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传达更加准确,对全市各层面工作反映更加快捷,对群众意愿反馈更加及时,对百姓冷暖感知更加真切,本社决定评选2015年度新闻报道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被《泰安日报》《泰山晚报》采用300件以上稿件(含照片)的县市区、矿业集团新闻中心(科),均可被评为新闻报道先进单位。
二、每年用稿总量在10件以上者,可申报参评“优秀通讯员”奖。报社根据申报情况,评出2015年度优秀通讯员一、二、三等奖。
三、注意事项:(1)参评表格由报社统一制作,参评人员可登录中华泰山网(www.my0538.com)首页下载填写。(2)联合署名按人数平均折算。(3)200字以内的简明新闻2件折算1件。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矿业集团的通讯员将发稿统计表报送各自县市区、矿业集团新闻中心(科),由县市区、矿业集团新闻中心(科)初评后统一报给本报编委办公室(电子邮件)复核定评。
2.省属以上和市直部门、驻泰部队的特约记者、通讯员,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可直接将发稿统计表报本社编委办公室(电子邮件),或者由日报中心、最泰安全媒体中心初评后,报编委办公室。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评。
六、优秀通讯员表彰暨2016年度通讯员培训会议拟于3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编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289606
传真:8289601
电子邮箱:828960199@163.com
泰安日报社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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