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董忆)21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泰安市导游员IC卡年审资料4月11日开始报送。
据了解,此次年审资料报送的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领取导游IC卡的导游人员。取得IC卡的时间以初次领证为准。年审资料报送时间为4月11日至15日(休息日除外)。
通过年审的导游员,信息将输入导游证(IC卡),该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在暂缓期间,不得从事导游工作,不能办理导游证的调动、变更及补证手续,经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工作;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不得从事导游工作。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其考评结果将列为暂缓通过年审。
脱审一年或二年未参加导游年审考评的导游人员,需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在通过省旅游局网上培训合格后,可以参加本次年审,导游IC卡分别暂缓3个月和6个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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