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庆林
最近,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泰安市第二批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了泰安市第二批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泰安市启动该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方法步骤是什么?入选会计领军人才有哪些待遇?对泰安市会计队伍建设会带来什么影响?为此,记者专访了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斌。
记者:泰安市2014—2015年组织实施的首批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已经圆满结束,培训效果如何?
刘斌:2014年3月,泰安市启动了首批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市财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经信委等部门,下发了《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泰财会〔2014〕3号),邀请浙江大学专家全程参与,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共有53名同志(其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10名,企业会计人员43名)成为首批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学员。通过2年的选拔、培养和课题研究,圆满完成了首批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任务,形成了具有泰安市特色的会计人才品牌,有5名同志新考选为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对象,7名同志被市人社局、财政局表彰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62项会计研究课题在国家、省、市会计科研成果评选中获奖,多名学员获得本系统、本单位的重用或表彰奖励。财政部会计司、省财政厅对泰安市选拔培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会计报》《大众日报》《泰安日报》等先后20余次给予宣传报道。
记者:泰安市开展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程的目的是什么?
刘斌:行业发展,人才为先。目前泰安市会计队伍已经达到近7.2万人,作为一个行业来说,队伍已经比较庞大,但是会计领军人才数量偏少,会计人才社会认知度还不高。为此,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认真总结首批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了《泰安市第二批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泰财会〔2016〕3号),决定启动第二批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通过实施人才选拔、重点培养、发展提升等路径,造就一批具有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学养深厚、勇于创新的高素质会计人才。这对于加快会计人才梯队建设,发挥好领军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一人培养、带动一片”的目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第二批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类型和数量方面有何规划?
刘斌: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目标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调动广大会计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高级会计人才的智力资源优势。2016年,择优选拔和培养企业类会计领军人才30名、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10名,注册会计师类会计领军人才10名,培养周期为2年。
记者:第二批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范围和对象有哪些?选拔条件是什么?
刘斌:培养范围和对象为:泰安市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会业务骨干;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骨干等。
选拔条件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业务工作8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我们衷心欢迎符合条件的会计工作者踊跃报名。
记者:第二批会计领军人才选拔步骤是怎样规定的?
刘斌:选拔程序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组织申报:具备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泰安市第二批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由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部门、单位审核,并于2016年4月26日前,将有关申请材料统一报市财政局会计科。二是组织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左右。笔试范围为财务会计实务、内部控制规范、企事业管理(财经)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长为18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在市财政局网站及时公布。三是组织考察。考察侧重申报对象的职务、职称、学历和论文专著等,计分方式公开透明,具体量化为20分:其中职务为单位中层正职或有下属单位的中层副职以上职务者计5分,中层副职计3分,其他人员计1分;职称为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的,计5分,中级职称计3分;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者,计5分,其他的计3分;在国家认可的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出版有专著的,计5分,在国家认可的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计3分,无发表论文该项不得分。四是确定培养对象。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笔试、考察成绩占比分别为80%和20%),确定培养人选。
记者:泰安市会计领军人才的待遇有哪些?
刘斌:在培养期内,每年组织一次到国家会计学院(或财经类高校)进行高层次系统培训。对培养期满,经考核合格取得《泰安市第二批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的,属于事业单位的在职称评聘方面作为重要优先参考条件,属于企业的优先推荐落实相应待遇;择优推荐作为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竞聘候选人;优先推荐担任市会计学会理事候选人、参评山东省和泰安市先进会计工作者;培养期间,对会计领军人才申报的会计课题研究成果,市财政局联合市社科联等单位组织评选,对评出的一、二、三等奖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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