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王玉)记者在今天下午召开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媒体座谈会上了解到,去年12315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495件,接受消费者咨询987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万多元;市消费者协会共接受咨询1750次,投诉处理397件,涉及金额15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2万元,其中,质量投诉占56%。
为提高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时效,泰安市继续深化消费维权“直通车”工作模式,在全市较大商业流通企业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程序化建设,去年通过“直通车”共处结消费者投诉450余件,基本实现了处理投诉“不出店”的目标,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为有效净化了消费环境,去年市工商加大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及重点商品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子电器等五大类商品,以大中型商场、超市、专业(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576人次,检查各类市场204个次,检查五大类商品经营主体6350户次,检查服务经营者数量1742户次,查处各类案件12件;突出农村地区、儿童群体、五大类重点商品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项目,科学制定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检查加油站265个,立案处理24批次不合格油品;深入实施“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完善“一网一平台”网络数据库,共网上搜索建档检查网站、网点5876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2355个次,查处违法案件10件;深化“红盾护农”行动,完善农资商品的信息采集录入,开展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16次,抽取检验样品112个,查处农资违法违章案件104件。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活动期间,泰安市将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3月13日上午9时30分,市工商局将联合泰山区工商局将在中百大厦前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届时市民可前去咨询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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