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8日讯(记者 王玉)买了品牌电视机,结果却频繁出现“花屏”现象,维修时却被告知支付维修费,这让消费者杜先生十分窝火。最终,通过泰山区工商部门的协调,杜先生获得了免费维修服务。
杜先生于2013年9月在泰安一家电商城买了一台品牌电视机,还未出保修期就频频出现“花屏”现象。杜先生向售后人员反映之后,被告知出现故障是由于机器内部进水、部件生锈造成的,维修的话,得支付4000元的维修费。杜先生认为售后人员给出的理由不符合常理。他认为这是电视机本身的质量问题,拒绝支付维修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杜先生就投诉到商城所在的泰山区工商局财源工商所请求帮助维权。
经调查,工商人员认为,电视机进水可能是蒸汽、运输环境等原因导致。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时间进的水,是消费者还是商家导致的进水,取证很困难。工商人员立即和泰山区工商局在该商城设立的“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联系,将杜先生的诉求告诉维权服务站的志愿者,要求厂家、商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解。经过工商人员、维权志愿者与厂家售后方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该品牌电视机生产厂家免费为杜先生维修了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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