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5日讯(记者 王玉)日前,市物价局下发《关于开展市场价格行为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实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日常价格行为监管和明码标价整治,通过规范整治,使重点区域内、重点行业明码标价率达95%以上,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发生。
据了解,此次整治活动采取市区联动、全员参与、分片包干、各负其责的方法。建立由“责任区、管区、片区、网格”四部分组成的责任分工制度,根据整治的重点区域划定为3个责任区、9个管区、11个片区、21个网格。整治范围包括泰城所有旅游景点、客运站点及周边经营单位和经营户;高速公路泰安段服务区内经营单位和经营户;环山路、观光路、红门路、龙潭路及天外村、红门周边等所有经营单位和经营户;大型零售、金融电信、医疗教育、汽车4S店、房地产、出租车等已整治过的16个行业。
整治活动中,将以规范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为重点,以宣传《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纠正不合法的价格行为为主要手段,指导经营者依法明码标价;对拒不纠正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利用虚假标价、模糊标价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经营者,由市物价局或泰山区、岱岳区物价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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