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波
都说“有事找警察”,人民警察是人民群众的守护神,保一方平安。但是,有些事也真不能老去麻烦警察。记者从泰安市公安机关获悉,从去年起,按照公安部列出的清单,公安机关不再开具18种“奇葩”证明。
记者走访泰安市多个基层派出所发现,找民警开具各种“奇葩”证明的现象时有发生,有时一天就有五六次。据民警介绍,除了特定的办理业务事项外,派出所一般可开具的证明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证明事主身份信息的,例如出生年月日、户籍信息、身份证遗失等证明;还有一类就是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相关证明,例如无犯罪记录证明、案件受理回执以及是否属五种不准出境对象的证明。
然而,民警表示,在实际工作中,在公安部列出的18种不该由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中,“证明是同一人”“开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保险事故证明”等多种“奇葩”证明是民警平时工作中比较常见的。尤其是用工单位要求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时候一天就十几个。
民警表示,每天处理不该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占用了民警大量的工作时间,耽误了办案的效率。清单明确后,精力可以更好地投入办案中,提高了办案效率。
据了解,公安部列出的18种不该由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具体包括:身份证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证明是同一个人的;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的;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身份证明的;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偿还能力证明;生存(健在)、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丢失证明;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保险事故证明;人员失踪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各类证件、印章丢失证明;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房产情况证明;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新闻推荐
□马文庆 近期,泰安市将以大货车为重点,集中开展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力打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有关大货车的话题,再次成为不少市民议论的焦点。 平安出行,关系你我他。...
泰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泰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