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3日讯(通讯员 辛欣)为进一步加强水路运输市场监管,维护水运经营秩序,近期,全市港航系统对泰安市水运企业经营人经营行为、经营资质保持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核查。目前,该年度核查工作已圆满结束。
核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县级航务部门初审、市交通运输局港航处复审的步骤开展。期间,市交通运输局港航处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责成县级港航管理机构和有关企业补充完善资料50余份。同时,市交通运输局港航处采用逐户上门核查的方式,现场审核专职人员配备与在岗在位情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责任的落实,各类台账、档案的制作等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并下发了整改通报,经复查,各水运企业所存在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在此次核查中,市交通运输局港航处在严把审核关、加强国内水路运输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编制了《2016年国内水路运输业核查工作指南》,对运力要求、需提报的材料等作出详细说明,并开设了公共邮箱,对于收到的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统一解答,增强了与企业的沟通,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保证了核查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泰安市水运企业20家,通过核查15家,未通过核查5家,通过核查的货船87艘,计29401总吨,60725载重吨;旅游客船42艘,1121客位。
新闻推荐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 王玉)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的决定》通过,自7月5日起,山东省将在八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泰安成...
泰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泰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