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波
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内横冲直撞,见缝就钻,视交通规则于不顾,电动车简直成了想怎么开就怎么开的“特权车”。目前,我国各大城市普遍对汽车和摩托车牌照都进行严格管理,然而,这种介乎机动车和非机动之间的电动车,却给城市交通管理出了一道大难题。
现状:逆行、闯红灯,电动车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连日来,记者在泰城各主要路口、交通要道、学校商场等人流量密集的区域蹲点调查发现,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11时许,正是学生放学的时间,在望岳东路实验学校西校门口两侧停满了接送孩子的电动车、私家车,很多车辆停在非机动车道、甚至机动车道上,在接到孩子后,很多家长骑着电动车在马路上乱窜,占用机动车道、逆行等情况非常普遍。“每到放学时间,恨不能整个从南向北的车道都被占满,包括2条机动车道,根本不敢走,不一定啥时候就有一辆电动车窜出来。”家住乐园小区的王先生每天都会从这里开车经过,说起这里混乱的交通状况,不禁发起了牢骚。
在东岳大街与龙潭路十字路口,电动车沿自西向东非机动车道逆行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从银座城市广场内出来的电动车不愿意向东绕路掉头,而是想走近路,逆行至西面的十字路口。“这一段非机动车道本来就不宽,2辆电动车并排走都比较挤,如果碰到逆行的,就得小心了,别在撞上。”经常从这里经过的市民李先生说。
在望岳东路与东岳大街十字路口,由于南侧的一段路是单行道,所以是没有自北向南和左转向南的信号灯的,但是在饭点,很多送餐的电动车为图方便经常在没有信号灯的情况下与机动车抢行,逆行向南。同时,记者注意到,这些送餐电动车车把上均架着手机,有的还左右各一个,他们一边骑一边看手机,免不了走神儿,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调查:乱象是如何造成的?没有经过交规培训
电动车为何像螃蟹一样在道路上“横行”?难道驾驶人不知道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影响到交通,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吗?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电动车驾驶人,他们大多表示清楚电动车的驾驶规则:不闯红灯、走非机动车道,但在实际的驾驶中,许多人却常常“明知故犯”。
“这主要是因为电动车驾驶人多数没有经过交规培训。”交警介绍,如果经过正规的交通规则培训和考试,驾驶人就会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违反了哪项交规。但是目前的现状是,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驾驶电动车必须要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加上现阶段,电动车划入非机动车管理,不需要挂牌、不需要驾驶证、不用年检、也不强制购买保险,造成了大多数人知道怎么用电动车,却不知道怎么遵守交规。
交警部门表示,随着电动车数量的爆发性增长,交通违法数量越来越多,驾驶人未经过交规培训,遵纪守法和安全意识薄弱,发生事故的比例大,人员伤亡的几率非常高;且车子没有强制的保险、没有报废期限、没有年检,在给不少人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更大。
而且,由于电动车不需要挂牌,因而对于电动车交通违法,无法通过电子警察抓拍处理,只能通过现场执法的方式来完成,往往要牵扯不少的警力和精力。“不用驾驶证、不用行驶证、不用年检,如果不现场查处,是没办法进行后续处理的。”一交警介绍,机动车可以扣分扣证,对机动车驾驶员有很大约束力,因此很好管理。但是电动车就做不到这样,有人大不了弃车,对驾驶人起不到惩罚和约束的效力。
尴尬:很多电动车超标,发生事故会被认定为机动车
虽然目前电动车是按非机动车管理,但是一旦发生较大交通事故时,警方检验肇事电动车的技术参数和性能,会发现往往已属于机动车范畴,那么就要按机动车来分担事故责任。为此,买到这样电动车的老百姓也会很困惑,明明自己买的是非机动车,为什么又成了机动车?
记者了解到,此前电动车国家新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实施,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但是这一标准规定于2009年12月15日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暂缓实施。直至今日仍未有新规发布,导致对超过电动自行车标准、但达不到电动摩托车标准的车辆属性难以确定。由于标准问题,很多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需要技术鉴定,大部分电动车因为技术标准超标,被鉴定为机动车。
记者走访了光彩大市场内的多家电动车行,店内不少电动车都是没有脚蹬子的踏板车,明显不符合要求。在一家电动车行,当了解到记者要用来运货后,店员向记者推荐了一种名为“载重王”电动车,重量达50多公斤,没有脚蹬子,且时速能到六七十公里,装个三五百斤货也很轻松。“打开后座的平台,就是一个放货的箱子,直接绑在台子上也没问题。这就是送餐常用的那种车。”店员告诉记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是,超过这一标准在泰安街头行驶的电动车却比比皆是。
行动:8月起泰安市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进行处罚,效果明显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把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提上重要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将集中宣传作为专项整治行动首役来抓,于今年1月份启动了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集中宣传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此外,今年5月26日,由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举办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认管路口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开展。在泰安城市主要交通路口,经过交警部门统一指导培训后的各文明单位志愿者走上街头,配合交警部门开展非机动车、行人整治,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文明劝导、交通安全法规宣传等。
为了创建更加和谐、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今年8月1日起,泰安交警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经过近4个月的治理,城区范围内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出行观念有了较大转变,城区各路口秩序井然,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大幅减少。
一位在一线执勤的交警告诉记者,8月1日对非机动车和行人开始处罚后,治理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大部分市民都能听从劝导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从最开始每天能查处10多起违法行为,到现在基本上没有了。但也有少部分存在侥幸心理的人依然无视法律,对于这种人,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进行处罚。”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非机动车违法以闯红灯、逆行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为主,行人违法则以闯红灯为主。“对于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不听劝告的违法者,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于能自觉认识到错误并及时改正的行为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工作人员说,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进行处罚,希望市民能养成良好文明的出行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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