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月日讯(记者 陶园园)当前,泰安市正处于重污染天气高发时段,泰城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市住建局出台《关于加强泰城城区建设扬尘治理的通告》,即日起,城区所有拆迁工地一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时停止所有施工作业等多项举措,不断巩固泰城城区建设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通告》指出,城区所有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均要和主管部门签订扬尘污染责任书,制定扬尘防控实施方案并经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予以开工实施。施工过程要严格落实“6个%”的标准要求,即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均达到%。
城区所有拆迁工地一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拆迁过程中必须进行洒水或喷淋降尘,拆除土方要及时清运或用密目网进行覆盖。
施工现场内各类裸露土方、砂石材料要按规范建设“三防”措施,建设防风抑尘墙、防风抑尘网,并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
园林绿化栽植行道树要对树穴和种植土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公(游)园、街头绿地建设施工时,须设置硬质密闭围挡、车辆冲洗和泥沙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方可驶离现场。
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III级)以上等级预警时,应当立即停止建筑及构筑物拆除、土石方作业、施工现场渣土运输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增加施工现场洒水降尘频次;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及以上等级预警时,停止所有施工作业。
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泰城城区建设扬尘治理检查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从严从速处罚并予以通报、曝光。对施工现场无围挡或缺损的、出入口未设置洗车机、进出车辆不清洗、场区内不洒水降尘、场内裸露黄土或材料不覆盖、不定时保洁、不清扫门前等达不到“6个%”标准要求的,一律立即停工整改,限制责任单位的招投标,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体系。
岱溪河路在园林施工中对树穴和种植土采取洒水和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记者 陶园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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