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曾于2008年结伙抢劫作案在逃两年多的吕某(35岁,泰安市人)向民警投案自首。2008年8月23日晚,吕某伙同老乡张某在崂山区北村小区西南侧一工地抢劫林某的摩托车未遂。案发后,崂山警方中韩派出所锁定嫌疑人吕某及其同乡张某,并于2009年9月将张某抓获,吕某一直在逃,崂山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经过详细分析,民警认为抢劫案中的在逃人员吕某有归案可能,便制订了详细的追逃措施。2011年10月初,追逃民警驱车赶至吕某的户籍所在地泰安市宁阳县。追逃民警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联系上了他表哥魏某,向其说明情况同时做了相关思想工作,魏某对民警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经过多方辗转联系上了吕某,打消他的顾虑心理。
2011年10月17日上午,吕某在其表哥魏某的带领下到当地派出所等候的崂山警方投案,交代了自己于2008年8月23日晚伙同他人在北村小区西南侧一工地实施抢劫未遂的犯罪事实。
记者 李玮 通讯员 刘海青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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