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5日讯(通讯员 钱爱菊 杜晓阳)近日,宁阳法院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方式调解处理一起涉台离婚案件,既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3年12月24日,宁阳县堽城镇孙某起诉要求与身在台湾的徐某离婚,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主审法官先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确定用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被告也通过电子邮件向法院递交了答辩状。后主审法官多次与被告通过邮件、电话进行了联系,了解了徐某的真实意图,并告知其大陆相关的法律规定。开庭之前,合议庭成员多次研究案件,查找涉外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合法,确定了为以调解为主的办案思路,争取一次性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开庭当日,被告委托台湾律师到庭出庭应诉,主审法官通过面对面、背对背多种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多角度、全方位为当事人分析利害关系,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及被告的代理律师均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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