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09〕145号)精神,天水市2010年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清明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特别是管控好户外明火使用,要靠实责任,注重倡导文明祭奠扫墓活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文明、和谐的节假日。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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