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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养狗期盼“无公害”

来源:天水日报 2010-05-23 08:55   https://www.yybnet.net/

“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这是两千多年前已有的景象。也可看出人与狗的主畜关系,可谓源远流长。作为人类最早驯化家养的动物之一,狗以它的友善和忠诚,常被人们当作最忠诚的朋友。过去,狗的功能主要是看家护院、守夜值勤,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狗的这一作用逐步弱化。就算是农村,为了看家护院而养狗的人家也越来越少,可偏偏城市里狗的数量却呈上升趋势。不管你喜不喜欢、接不接受,城市里狗的身影似乎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周围。由此引发的诸如市容环境卫生、邻里纠纷等问题和社会治安案件、狗咬人事件的频发,更是给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威胁。

狗,这个自古被称为人类最忠诚朋友的动物,如今在城市生活中遭遇尴尬,甚至已经成为市民难以承受的困扰。

镜头回放:

恶狗伤人事件频发

镜头一:2006年,秦州区一位老人在去罗峪沟晨练时,突然遭到一家养鸡场3条大狗的袭击,虽然当时狗被其主人及时撵走,从而使老人未受到伤害,但只要一提及此事老人仍就惊恐万分。

镜头二:2007年2月,秦州区11岁的小黄和14岁的小唐结伴到玉泉镇虎圈沟玩耍时,被从一片柏树林里跑来的两条狗咬伤。致使小黄双上肢多处软组织、右股部软组织受伤,小唐被狗追咬坠崖受伤,左胫腓骨双骨折、左股部软组织损伤,幸好被一位干农活的老人发现后赶走了两条咬人的狗,才避免两个孩子受到更大的伤害。

镜头三:秦州区太京镇靳家崖村靳甲与靳乙系堂弟兄关系,两家相邻而居。2009年7月19日20时许,靳甲之妻曹某回家途中路过靳乙家门口时,靳乙家的狗朝其吠叫,曹某因踢狗与靳乙儿子发生争执。回家后的曹某将此事告知丈夫,靳甲听后即拿着家中的刨子闯入靳乙家,争执过程中用刨子在靳乙头部击打一下,靳乙在被送往市内某医院后,于次日死亡。

镜头四:2010年2月23日(正月初十)下午,麦积区马跑泉镇东山村一名11岁男孩沈某与伙伴进入村子附近一个渔场玩耍时,被渔场内未拴看门的一只牧羊犬和一只藏犬咬伤,送至医院后,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近年来,发生在天水市的犬只伤人事件还远不止这些。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天水市两区五县被动物抓咬伤者,2005年约为1611人,2006年约为2092人,2007年约为6225人……基本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抓咬伤人的动物主要是狗。今年以来,仅市疾控中心下属门诊每天就有四五名被狗咬伤的市民前来注射疫苗。据工作人员分析,实际被狗咬伤的市民人数还要高于这个数字,因为还有一些人认为不出血就不用注射疫苗,这类市民的数字也就无从统计。

基于狗伤人事故的屡屡发生,无疑让怕狗者更是谈狗色变。实事上,生活中狗对人的影响,何止仅仅是“咬伤”这么简单。随着养狗者越来越多,狗的身影在城镇大街小巷频频亮相,其给人们和社会带来的问题也与时俱增,人犬矛盾更是日益突出。

现状一:

饲养大型犬逐渐升温

随着城市养狗热的迅速升温,一些人开始对巨型犬、烈性犬情有独钟,将藏獒、牧羊犬等以前仅供专业养殖或者看厂护院的烈性犬只,作为自己的宠物养在居民小区内,甚至还牵其在城市的公共场所堂而皇之地四处溜达。由此引发的噪音、安全等一系列问题,不仅影响到他人生活,甚至危及到他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养狗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则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之一。

家住东团庄的李先生一提起城市养狗的事就气愤不已,他说:“如今居民在小区里养狗的人家实在太多了,有的甚至还是体型硕大、让人畏惧的藏獒,可狗主人却每天早晚领到外面招摇过市,任狗狂吠,吵得四周邻里无法休息不说,行人还常常被吓得避让不及。为什么就不能把养狗的钱用于孝顺老人或是帮助一个失学儿童呢?春节时麦积区不就有个小孩被狗咬死了么,我认为城市还是应该禁止养狗,尤其是禁止养烈性犬!”

长期以来,本报热线一直就接到不少市民打来反映小区内个别住户,将藏獒、大型狼狗饲养在自家楼顶或阳台,影响相邻楼群之间住户生活,存在安全隐患的事。甚至还有人就此向公安部门报了警,希望藏獒的主人不要在小区内喂养,但最终却收效甚微。原因在于,一般民警在处理这类报警中,他们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按照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以“结伙殴打、伤害他人”这一情形,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而就具体情况来看,主人一般都会将饲养的大型犬只用狗绳牵在手里,很少有人故意放开狗绳,放任其恐吓或驱使其伤害他人。同时,针对住户所反映的犬只叫声干扰其生活的情况,又苦于无具体标准来界定。所以,遇到类似报警,民警也多是以警告为主,倘若真的对饲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很有可能会激化邻里关系,使当事人双方发生新的矛盾。

秦州区综合执法局执法股股长胡晓炜告诉记者,大型犬进入天水市大概是在2008年后半年,当时全国一些大城市发出大型犬禁养令后,部分与天水相邻城市的很多大型犬只便进入了天水市。由于天水市没有针对大型犬出台相应的禁养或管理办法,对如何界定大型犬没有相关的法规依据,加之饲养宠物必须办理豢养证目前在天水市尚处于真空状态,因而无法及时有效地遏制城市养狗和饲养大型犬只的快速增长。

采访过程中,公安民警及综合执法人员都表示,鉴于大型犬的特殊性,他们认为在城区划定禁养区,是很有必要。

现状二:

公共场所遛狗泛滥

生活中,养狗者每日在外遛狗,有的无绳牵引,放纵奔跑任其随地便溺的现象几乎随处可见。几乎所有的狗主人对狗便溺视若无睹,不予清理,导致大街小巷常见狗屎堆积,严重污染了公共环境,影响了城镇卫生形象,广大群众对此早已多有烦言。目前天水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有限,但我们仍不得不与狗一起分享这有限的资源。

麦积区61岁的市民刘先生说,他每天到水上公园晨练时必须小心翼翼,因为说不定就会从哪个地方蹿出一条狗来,或是一不小心就踩到一脚狗屎。

“真不知道现在公园究竟是人的公园,还是狗的公园。”他抱怨说。

市民冯女士对此更是深有感触,她对记者说,那些在街头晃荡,不知道有没有打过疫苗的狗,看着就让人觉得危险。她认为,现在不少狗主人出门遛狗,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带狗在外“方便”,这样一来自己家里是干净了,却污染了公共环境,这种没有公德的行为,也是个别市民素质的体现。冯女士说,她居住的那个小区楼前有一些健身设施,其中有供幼儿玩耍的滑梯,可就有些不自觉的狗主人,晨练时怕狗跑丢就将狗放在滑梯上,任其在滑梯上便溺却视而不见。谈到这儿,冯女士气愤地说:“现在不少养狗人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两不分,家里是狗的起居室,楼下小区草坪道路是狗的卫生间与运动场,任由狗随地大小便,惊吓和咬伤路人的事也时有发生。每当看到这种情形,我就觉得自己本该享受到的那部分公共空间正在被宠物侵占!”

那么,针对宠物便溺和进入公共场所究竟该由谁来管,天水市目前有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呢?

从秦州区综合执法局记者了解到,现行的《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所涉及家犬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宠物便溺和进入公共场所都有一定的惩罚标准,具体的执行本该属于综合执法局管理,但目前天水市遛狗现象最多的龙城广场、天河广场、藉河风情线、步行街、玉泉广场、伏羲广场、公园等却不属于执法局的管理路段,是建设方的自管地段,因此不好进入执法,只能协调管理。

现状三:

情感过于投入

带狗逛商场、进餐厅,尽心尽力为它们穿衣打扮,有的甚至还将人与狗排起辈分……如今确实有不少养狗人士对狗的亲情过于投入。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天水市目前除一些鳏寡孤独的居民以养狗为伴外,有些数口之家,追逐时尚的中青年人也加入养狗行列,甚至心系狗身,爱抚有加,成为一种风尚。甚至有些没有收入的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为了一种心理平衡也趋逐此风。

一年轻时尚的女青年将狗带到楼下遛达,在路口冲着狗说:“宝贝想去哪?往这边走,还是那边?”路过的人们看到后相视一笑;一位吃低保的下岗职工,自己仅着每月180多元的低保只能省吃简用,但给自己的爱犬却每天必须买一两元的猪肝……这种事在身边常常发生着,养狗人对狗的那种热爱也许是从没养过狗的人永远无法理解的。

难怪网上有人评议说:“某些狗主人对自己的父母或子女,在感情上也未必如此投入,甚至远逊于对狗的亲昵,长此以往,养狗将难免对伦理道德产生某些负面影响,甚至会消蚀人们之间的亲情。”

记者就人们热衷于养狗的心理及养狗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问题,采访了天水师院心理学教授王呈祥。

王呈祥为记者分析说,遛狗难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有些犬只喜欢追逐小孩子,这会让儿童产生恐惧心理,会对儿童成长造成一定的心理阴影,长时间的影响儿童的成长心理。其实从心理学来分析,各种受体当然都有它的心理趋势,一般收入较高群体的人养狗,就是将此作为处在他这个阶层身份的象征,大家互相交流话题的一个方面,西方国家叫炫耀性消费。这也使得在宠物市场上,一条狗能被炒到数万甚至数十万不等的高价,仍有人愿意一掷千金,就其心理需求来说,存在一种心理寄托、情感寄托。

王教授说,还有一个层面,那就是人有一种抚育的需要、抚育的本能,一般而言抚育小孩的年轻母亲养宠物的很少,主要是中老年人、成年人,所谓的空巢家庭,因为要满足其抚育的需要,是抚育本能的释放。在农村,好多成年妇女对猫就特别的喜欢,而带小孩的妇女却很讨厌,是因为小孩满足了她抚育心理的需要。成年人在孩子长大之后,这种抚育心理需要进行释放。另外,从心理学上分析,在抚育过程中能得到心理回报,得到乐趣,有些宠物确实更人性化,比如狗的忠诚,也许人会有背叛心理,宠物却不会,这就满足了人的安全心理。

家住共和巷的张女士说,她最反感的是,一些本吃着低保,却要花钱养狗的人。关于这种现象,王教授说,对于一些自己生活并不宽裕却跟风养狗的低收入家庭,有一种情况人们是可以理解的,那就是作为经营。这些人养狗就是为了赚钱、维持生活。王教授说,而另外一种情形,是一种简单的从众心理,看到别人养,就觉得自己也能养,通过养宠物来寻求在社会中的地位平衡。这类人群多是弱势群体,在社会竞争中他找不到成功的途径,只能通过养宠物这种方式证明和实现自我价值,是对现实社会无奈的逃避和自我安慰的办法,是一种自我满足的心理。这也反映出其心理的脆弱,偏激地认为和别人交流会受到伤害,但宠物却不会伤害他,如果一旦有人对他所养宠物提出问题或发出质疑,他觉得就是自己本身的问题,会做出强烈的反映,这是此类人群自卑、脆弱的表现。

王教授说,有人认为饲养宠物是私事,别人无权干涉。其实不然,饲养宠物造成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会对他人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就是一种社会行为。城市养狗逐渐升温,这是重要的社会现象,尤其天水市目前仍是一个欠发达城市,应该让人们都明白,养宠物是富人的奢侈品,不是穷人的必需品。政府部门应对比如养狗等养宠物的行为,制定一些必要的法规、政策进行约束,提高养狗的门槛,使其成为一种高额消费,如承担一定宠物卫生(公共费用、疾病防治)的费用,使所养之人一定要付出高额的费用和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或许能抑制城市狗患的问题。毕竟对一个城市来说,养狗弊大于利。(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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