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黄天衷
【本报讯】针对天水市经济欠发达,多灾连灾,城乡困难群众数量多、比例大的实际,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和促进稳定的重要职能,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建立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以医疗救助制度、五保供养制度、受灾群众救助制度为基本框架,临时应急救助制度为补充的社会救助网络,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后,秦州和麦积两区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190元提高到209元,秦安、甘谷、武山、清水、张家川五县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152元提高到167元,2010年共发放补助资金14446.26万元。农村低保标准由728元提高到850元,平均补助水平由月人均50元提高到65元,2010年共发放补助资金24642.94万元。目前全市保障人数达到498261人,较2009年增加136186人。
二是降低医疗救助门槛,取消城乡差别,提高救助标准。采取住院重点救助、门诊分类施救相结合的办法,以及医前、医中、医后救助相配套的救助方式,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医疗救助。2010年累计救助城乡患病群众13108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0770.6万元。
三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2010年供养标准由年人均1452元提高到年人均2046元。全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3494户16084人,去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290.79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4所,全市现有农村敬老院69所,床位794张,现有入住对象326人,入住率达到41%。
四是对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制度。2010年共救助1321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81.82万元。
五是多方筹集救灾资金,妥善安排灾区困难群众生活。2010年,天水市相继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干旱、低温冷冻、冰雹、暴洪等多种自然灾害,致使全市208.03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65.82万亩,绝收37.19万亩,因灾死亡7人,倒塌房屋4162户18728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04亿元。每次灾害发生后,天水市民政及相关部门及时赶赴灾区一线查灾核灾,及时安排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截至目前,累计安排救灾资金3385万元,下拨灾区帐篷500顶、棉衣3000件、棉被1000条、方便面6372箱、纯净水6525箱,保障了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
新闻推荐
□记者陈禄堂通讯员伏巨峰【本报讯】今年以来,天水市各级劳务部门提前着手,在春节前后抓宣传、培训、组织输转等工作,全市劳务输转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截至目前,全市共输转人数20.76万...
天水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天水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