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小亚
【本报讯】6月10日,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副司长吴正合为组长的国家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改革第四调研组,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刘振焕的陪同下,现场调研了天水市政府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
近年来,天水市在政府办公用房审批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从2003年至2007年,仅对因拆迁、已超过使用年限属于危房等原因造成的14项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予以审批,有效控制了超标准建设办公用房的行为。市政府机关大院在“5·12”汶川地震中严重受损,由于财政困难,加之国家停止了新建各类机关办公用房的审批。因此,从2008年至现在,市政府机关办公用房一直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维修加固和改造,市政府领导和办公室职工仍在危房中办公。
市政府有关领导说,现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是原国家计委于1999年颁布执行的,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建议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及时进行修订,尽快出台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与法规;同时希望国家和省上对天水市政府机关办公大楼从建设立项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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