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栋通讯员田仁轩
【本报讯】日前,市人社、财政、卫生、老干局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5月31日起提高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通知规定离休人员在天水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床位费报销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天10元改按双人间标准执行;转往外地住院的,床位费报销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天25元提高到80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针对近年来天水市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偏低,医疗消费水平逐步提高,广大离休人员普遍反映住院负担加重而作出的。调整是在实地了解天水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床位费收费情况,并参照省直及其他市州离休人员住院床位费报销情况后,经物价部门审核确定的。
新闻推荐
...
天水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天水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