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鄱
●2011年,甘肃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致死257人,致伤430人;而今年1-6月,已致死232人,致伤154人,较去年同期呈上升趋势。
●据研究,一辆时速超过160公里的小车发生爆胎,无论是否系了安全带,也无论车子多高档,司乘人员的死亡率均在100%。
长期以来,高速公路以行车速度快、运输效率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但是不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又让高速公路成为时代之痛。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仅2011年,甘肃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就达320起,死257人,伤430人;而今年1-6月,已发生191起,死232人,伤154人,较去年同期呈上升趋势。在这些众多的高速公路安全事故中,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随意变更车道、占用紧急车道等各种“人为因素”占很大比例。那么,如何让高速公路变成真正的平安之路、和谐之路呢?
高速路上的“黑白双煞”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数已达8.5万公里,位列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甘肃省高速公路自1994年天水首条13公里长的高速公路建成起,至1000公里通车里程,用了13年时间;而由1000公里到如今的2408公里,只用了不到5年时间。根据《甘肃省“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到2015年,全省高速公路里程将突破3600公里,有50个以上的县城通高速,省际交界点增加到13个,形成由兰州向外放射、东西横贯、南北纵跨的公路运输高速大通道。
高速公路里程数迅猛增长,但人们科学、理性的驾驶及安全观念若跟不上,人身安全则无法保障。今年7月7日,在白银市刘白高速公路平川境内,一辆开往宁夏的轿车因超载超速飞出路面,翻落到几十米远的山坡上,造成车内一家6口人5死1伤的惨剧,唯一的幸存者,是年迈的爷爷用躯体护住的小孙子,其情其景令人痛心。
“十次肇事九次快”,类似的惨祸,在高速公路频频上演。据统计,“超速”已占到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90%以上,成为公路上的“第一杀手”,紧追其后的便是“超载”。前者常青睐白天,后者则出没于黑夜,于是有人形象地称二者为高速公路上的“黑白双煞”。采访中,省交管部门有关专家坦言,经过长期整治,大客车超载现象有所好转,但小轿车超速行为屡禁不止。
提起超速行驶,很多司机均有体会。在兰州一家企业当司机的吴俊成告诉记者,甘肃省高速公路多限速在60-80公里,可现在的车辆性能优良,随便飙个160公里以上没啥问题。甚至有些高档车司机,仗着车好寻刺激,偏爱在高速路上玩“3D飞车”。“超速行驶就是冒险,不出事故算侥幸。一旦发生意外,想哭都来不及。”吴俊成说。
科技建设与管理需求不匹配
高速公路作为专供汽车分道行驶、控制出入的快速通道,理应被认为是安全度最高的公路。然而,纵观省内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现状,情况似乎不容乐观。
高速公路管理应侧重以下几方面:一是人员管理,包括交警巡逻、对违法行为制止处罚以及路面设施修复;二是应采用监视设备、雷达测速等科技手段对路面监控;三是恶劣天气预警、路面损毁预警、预防二次事故发生预警等;四是现场救援和伤员抢救应急预案。而目前甘肃省管理制度和措施,仍然比较滞后。
甘肃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刘益双接受采访时说,甘肃省很多高速公路,虽然设计为2.5-3.5万辆日均流量,可实际车流量严重不足,路面时常空空荡荡,最易激发超速行驶,又易出现麻痹大意和视觉疲劳。甘肃是目前全国唯一没有建成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监控系统的省份,高速通道、重要路口及危险路段均未建成卡口拦截系统和路面监控系统,进而导致治安、刑事案件预防难、查处难、取证难。对于易引发事故的疲劳驾驶、夜间违法停车、客运车辆停车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缺乏足够的科技管理手段,GPS、350兆通讯系统、移动警务平台等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移动测速设备的投入和使用效率不高。
除此之外,甘肃省实现交通管理工作的基础十分落后,编制、经费、营房等问题都较为突出。目前全省4个高速公路支队、31个大队中,只有9个单位有营房设施,其余26个单位是租房办公。公用经费和装备经费严重短缺,导致管理效能低下。刘益双说。
安全管理责任重于泰山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省公安交巡警部门专门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工作。从3月1日起,他们联合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先后开展了“平安一号”专项行动、严打违法停车上下客专项整治行动等,并于6月13日,成立起甘肃省高速公路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已实现了高速公路资源共享、勤务联动和协作发展关系,初步建立高效集中的快速反应机制,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打开了新局面。
刘益双说,高速公路上的情况极其复杂,管理难度非常大,就拿超载来说,国家实施“计重收费”后,货运司机超载部分既要向路政部门缴费,又得接受交警罚款,而他们不超载就赚不了钱,如此一来,就被迫昼伏夜出,暗渡陈仓。但夜间视线模糊,且易疲劳犯困,往往成为追尾翻车的高发时段。这一矛盾,目前谁都无力改变,毕竟各执法单位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38岁的邱新勐(化名),是兰州周边几条高速公路上的“老巡警”了,针对超速行为,他总结了两句话:一是“瓦罐不离井口破”;二是千万别迷信好车。他说国内最高等级的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才120公里,这是写进安全法的最高时速。据国外研究证明,一辆时速超过160公里的小车发生爆胎,无论你是否系了安全带,也无论你的车子多高档,司乘人员的死亡率均在100%。故严禁超速,应成为司乘人员的自觉行为,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拿生命开玩笑。邱新勐说,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切不可忽视安全带的作用。
邱警官表示,排除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更有赖司乘人员积极配合。邱新勐说,他之所以坚守这个岗位将近20年,就是希望能尽职尽责,别让人们的眼泪在高速路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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